109 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 第六章 曙光 飛向自由 中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第六章  曙光 

 6-3  飛向自由(中)

109  D4702<自由>_彩墨宣紙_江蓋世(2015)

109@  T60102P6<曙光>(局部)_彩墨宣紙_江蓋世(2014)



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八日,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再度開庭,審理「六一二事件」。 


  一大早,我梳洗完畢,房門馬上就打開了,管理員對我說:
  「江先生,出庭了。」


  我穿好了衣服,帶了一張預擬的聲明,又挾著一本「畢卡索傳」,準備庭訊的時候,反正我也不做任何的辯駁,可以在法庭上讀這本書,了解畢卡索的創作歷程,順便打發時間。我拄著枴杖,走出孝一舍第十九房,管理員「叩!」一聲,把厚重的鐵門關上,我回頭望了一眼……。從此以後,我再也沒有踏進去那間牢房一步了……。


  我搭上一輛擠滿了人犯的大型巴士囚車,司機飛快的開車,迅速的離開了土城,揮別了台北縣,開進台北市的街道,我很興奮的看著窗外的街景,那些道路,只是普普通通的台北市街道,但那時,看在我眼裡,卻是格外的親切,我恍若發配邊疆,如今再回歸故里,不禁近鄉情怯……。


  我坐在沙丁魚似的囚車裡,因為車速很快,隨著車子晃來晃去,我腦子裡也在虛擬實境,心想,待會兒,我要怎麼出庭呢,我要講些什麼話,我不要做什麼辯駁……,要是支持的群眾前來聲援,如果他們聽不慣法官的問訊,而要嚷嚷抗議,那麼,我會站起來,告訴那些支持者:請不要對法官無理,他們在執行公務,我反對的是惡法,他們只是惡法的執行者,我對他們並沒有恨,請你們仍然看待他,就像一般為我們服務的公務人員……,我還想到,如果,法官仍然跟上一次一樣,要我交保,卻又要我拿出二十萬元作保釋金,那麼,我會告訴那位法官:


  「謝謝你,我沒有錢,我也無能為力馬上籌出二十萬元,請你還是把我送回去土城吧。不過,我想報告庭上,我是一個非暴力的信徒,我從來沒有逃亡的記錄,而且,我還主動要求入獄。根據法令的規定,你要求我拿出二十萬元當作保釋金,以確保我將來會乖乖的應訊,但是,庭上,縱然我沒有交二十萬元的保釋金,只要你的一張傳票,我就會如期的到庭應訊。庭上,你不知道,『逃亡』這兩個字,對我這個甘地的信徒而言,是非常陌生的字眼……。」


  就這樣,我一路「虛擬實境」,默念我與法官的對話……。
  沒多久,囚車就抵達台北地方法院。一位法警帶著我,先到地下室休息,九點二十分左右,他帶著我走進了第七法庭。我進去一看,這才愣住了--原本以為,法庭內會擠滿了人群,但我往後面看過去,空空盪盪的旁聽席,只坐了稀稀疏疏的幾個人,我大哥、兵介仕、許木元老師,以及幾位面孔熟識,但叫不出名字的黨工……。


我們反對運動人士,常常藉著政治審判時,針對庭上的問訊,發表政治主張,透過媒體的報導,把我們的主張,告知大眾。但是,那天早上,人在法庭,我往記者席望過去,卻空空盪盪的……。我好想透過那個場合,再度的宣揚,人民的思想自由,不容遭到剝奪,但那現場的氣氛,好像是一個剛出道的演員,來到一個冷冷清清的小劇院,沒有任何的掌聲,也沒有任何的鎂光燈,只有一扇半開的窗戶,冷風颼颼吹進,嘎嘎作響……。


  上午九點三十分,主審法官鄭春甲開始問訊。他看到我拄著枴杖,站了起來,走到庭前,他馬上命令一位法警,拿一張椅子給我坐了下來。


  鄭春甲開始問話,我隨即拿起我的聲明,向庭上表示,我不作任何辯解,只想表示兩點聲明,我隨即低下頭來,用緩慢的速度,唸完我那不到五十個字的聲明,可是,我想,法官可能沒注意聽我在唸什麼,只見他迅速的宣佈:「今天,其他的同案被告都沒有來,本案擇期再審,被告江蓋世責付交保,退庭。」


  鄭春甲一講完,隨即轉身,退出庭外。全部的過程,不到一分鐘,我整個人就愣在那裡……,過了十幾秒,人家告訴我,法官已經淮你交保了,二十萬元也不用了,你現在馬上就可以走了。


  這時,我才猛然的會意過來,夢中驚醒一般:
  「喔,我即馬會使走啊!……」


  幾分鐘後,我走出了第七法庭,穿過了地院的大廳,站在地方法院大門的台階上,我做了個深呼吸,內心感嘆道:


  「啊,自由啊!……我已經自由啊!」


  以前,我看《基度山恩仇記》,故事傳奇曲折,令我十分著迷。小說裡頭的男主角,蒙受冤獄,幸賴貴人相助,逃出黑獄,他跑出來的時候,蓬頭散髮,宛如野人。後來,他找到了一筆金銀財寶,成為鉅富,而後,他再用他的錢財,展開一幕幕的恩仇記,有恩的報恩,有仇的報仇。


  我這趟短程的「土城聖殿之旅」,前後只有六十五天,我之所以入獄,套句一位朋友的話,是「家己討皮痛」,也不是人家陷害我的,是我自己故意拒保入監的,因此,這段故事,既不傳奇,又不曲折。在裡頭的物質生活,比起外頭,稍差了一些,但跟小說裡的基度山伯爵相比,他那黑獄底下求存的煎熬,我的待遇,可說是好上了百倍。


  這趟土城之旅,我兩手空空的進去,卻帶了兩樣禮物出來,第一,我原有兩條腿,走出來時,卻又多了一根枴杖;第二,我原來是一頭烏黑的鬈髮,沒想到,走出看守所大門時,已經蓬頭散髮,髮上飛霜。當人家以同情的眼光,看著我那少年白的頭髮,安慰我道:
  「真可憐,七少年,八少年,頭毛烏烏,關甲變白!……」
  我只有聳聳肩,微笑答道:
  「無啥米啦!這是上帝甲我染髮,頭毛白白,看起來,卡有智慧啦!」


  多了一根枴杖,我不能跑,又不能跳,也沒法去爬山,更不能跑去游泳池,去水裡翻騰……。出獄之後,我跑去台大醫院,看了幾次門診,又是打針,又是吃藥,也沒什麼效果,膝關節依舊腫大,最後,幫我看病的那位韓毅雄教授,就跟我說:「我們開個刀,做個關節鏡檢查看看吧。」


   我的關節手術,韓教授就幫我安排在一九八九年的一月九日。

 (未完待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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