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5 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 第五章 迴盪 台獨行軍 上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第五章  迴盪 

5-9台獨行軍(上)

 
095  T51002<台獨行軍>_彩墨宣紙_江蓋世(2014)

095@  1988年3月21日,「台獨行軍」,江蓋世與陳忠和巡迴全島,宣揚台獨思想自由理念。第一場活動,在基隆南榮路,兩人以奇特的造型,演出行動劇場。

095@  1988年3月21日,江蓋世與陳忠和「台獨行軍」,巡迴全島,宣揚台獨思想自由理念。第一場基隆市,兩人在基隆南榮路,遭警方團團圍住。


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一日,我開始展開第五度的環島之旅「台獨行軍」,由基隆出發,而在四月十五日抵達高雄市而結束。這次的運動訴求跟過去一樣,但運動方式不同,這一次的特色是,我跟陳忠和要在街頭演出行動劇,以凸出台灣已經解嚴了,可是台獨思想禁忌,依舊是人民思想的緊箍咒,我決心非把它敲掉不可。



我們走過的縣市很多,在此我不再一一說明,我只挑基隆市與板橋市這兩站的實戰情況,做個交待,好讓你們了解我們當時的情形。


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,陳忠和與我抵達南榮路的民進黨基隆聯絡處,準備由那裡出發,我用走的,陳忠和開他的獨立車,一前一後,要到基隆市政府拜會張春熙市長。中央的立法院,剝奪了人民的台獨思想自由,但是,我想拜訪每一個市的地方首長,希望各地的民選縣市長,能夠為人民的台獨思想自由,站出來說說話。


下午三點半,我們要出發時,基隆市一分局長池英二、刑警隊長葉信義等親率武裝警員與大批的霹靂小組人員,擋住我的去路,並舉起白底黑字的告誡牌,分局長還用麥克風大聲的說:


「你們的行為,已經違反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,我要求你們立即解散。」


民進黨基隆市審查會召集人楊家輝、陳志成等人,都來現場聲援,但是,我們事前強調,我們兩人上演的是行動劇場,並沒有要求別人加入我們的遊行隊伍,因此,我就反問分局長:


「我一個人走在前面,一輛車子跟在後面,我們總共只有兩個人,如果兩個人也算是集會,那麼,請你當場逮捕吧!」


他們也沒什麼動靜。於是,我就一身「甘地精神」綠背衫,頸部套上一條粗鐵鍊,就在馬路上席地而坐,而陳忠和他的打扮,更是令人發笑,他也身穿大件的綠背心,頭上用粗的鐵絲,做成一頂帽子,那帽子的兩邊,捲成螺旋狀的彈簧,象徵牛角,他更天才,他想到牛有鼻環,於是他用鐵絲做了一個鼻環,勾在自己的鼻孔中間,這樣的打扮一出現,那些原來虎視耽耽的警察,有的按捺不住,不禁爆笑了出來,使原本緊張的空氣,緩和了下來。


這時,池英二分局長與楊家輝協調,希望我跟陳忠和把獨立車留在現場,他就讓我們兩人搭計程車,前往市政府拜會市長。


當時,我拒絕了,因為,基隆的警方,沒有權利禁止我一個人,走在基隆的馬路上。這時,圍觀的人愈來愈多,我就去拿一支無線電麥克風,踏上獨立車引擎蓋,準備進行演講,說時遲,那時快,霹靂小組強力的把我們車上的電源關掉,陳忠和與我想要阻止他們,池英二立即下令把我們兩人抓起來。


「欲掠?好,乎恁掠!」


突如其來的逮捕,讓我吃了一驚,但我立即全身放軟,不做任何抵抗,讓五、六個霹靂警察,有的抓手、有的抓腳,把我從馬路上懸空抬起,抬啊抬,我還聽到一位警官說了一句:「小心一點,不要弄傷了他!」


而另一方面,陳忠和突如其來遭到逮捕,他奮力掙扎,大聲叫我,那時我非常擔心,陳忠和受不了突如其來的逮捕,而有任何反抗行為,結果他表現得非常好,掙扎了一下子,也放任警方逮捕,不再做抵抗。我人被抬在半空中,抬了一小段路,不禁暗地給自己打氣:


「成功了!伊們欲甲我掠啊!」


沒想到,我高興不到二十秒,霹靂小組的人員,並不是要逮捕我們,也沒把我們銬上手銬,只是把我們兩人,由馬路抬到路邊花圃旁的空地,這……實在太糗了!結果呢,那一、二十位霹靂小組成員,把我們兩人丟在那兒,他們圍成兩道的人牆,不讓我們踏出去半步。


此時,圍觀的人愈來愈多,但我們被層層的封鎖,手中又沒有麥克風,很多基隆的民眾,根本不知道我們是來幹什麼的,我想衝出重圍,站到外面去,向民眾演講,但霹靂小組的成員,個個體格魁梧,身強力壯,如果我正面跟他們衝突,到時又免不了肢體的碰撞,於是我就站在裡面,大聲的向外面說:


「阮欲行出去!--但是--警察是阮的兄弟--阮無願意去傷害伊們--所以,阮欲用爬的!--」


我回頭又跟陳忠和交代:


「咱用爬的,甘願乎伊們踏,咱嘛毋使出手,知影否?」


他點頭,於是,我們兩人就在眾目睽睽之下,開始爬行。那批霹靂警察,沒料到我們來這一招,就把包圍圈縮得更小,每個人的小腿緊緊相貼,而腳也緊踩著地面,生怕露出細縫,讓我們溜了出去。


「哇,好痛!」一個霹靂警察大叫。


原來是陳忠和頭上戴著鐵絲做成的牛角,警方要抓他的時候,他趴在地上,就像一隻鬥牛,頭一直猛往霹靂小組的腳縫鑽啊鑽啊,那螺旋形的牛角,這時,竟成了甩來甩去的武器,讓霹靂警察痛得哇哇叫。


唉,這一招也不行,我們的原則是非暴力,硬闖出去,傷害對方,這麼一來,我們只好放棄鑽出去的行動,而受困在那裡,活像兩隻公開街頭展示的猴子,來來往往的人群,往往睜著大眼,對我們投以異樣的眼光。


整個抗爭的過程,我們一開始就強調非暴力,強調警察是我們的兄弟,而說真的,這批霹靂警察,在整個「圍堵」的過程,他們輕輕的抬起我們,也輕輕的把我們放下去,他們沒有趁機揍我們一拳,或踹我們一腳。我想,他們這樣的表現,在在詮釋了「甘地精神」的影響力量,我們打擊的是惡法,但對於執行惡法的人,仍然要表現出我們的善意,如此,才可以激發對方的良知,而不至於淪於以暴制暴的悲劇。


我原先對外宣佈的「台獨行軍」,時間是下午三點半至五點半,我準時開始,我也要準時結束。因此,就在那個小小的人牆包圍圈裡,我跟陳忠和就在裡面輪流唱歌,我唱「一隻烏仔哮啾啾」,唱到聲嘶力竭,眼眶都紅了……。


下午五點半,好了,時間到了,我宣佈今天的「台獨行軍」正式結束,池英二分局長終於鬆了一口氣。我向分局長握手致意,也向在場包圍我的霹靂警察,一個一個的握手,並說:


「對不起,辛苦你們了。」


我們準備打道回府,警方要送行,我連忙說不要這樣麻煩,但是,池分局長堅持要派警車,跟在我們後面。這時,我才恍然大悟,今天是我「台獨行軍」第一站,基隆警方並未得到上級的指令,將我以現行犯逮捕,因此,只要我的行動劇,快快落幕,迅速離開基隆市,他們就可以早一點解除狀況,喘一口氣,所以,他們要親眼到我們早一點離開基隆。


於是,五點四十五分左右,我們也不多留,東西收拾收拾,坐上了獨立車,向站在街頭的警察們,揮手告別,就匆匆駛離基隆南榮路,一路直奔高速公路,上了高速公路之後,才看到尾隨在後的警車,消失在我們的視線……。


一個星期之後,我親自寫了一封信,向池英二分局長致意。非暴力是,遭到圍堵,依然不懷恨對方……。


(未完待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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