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《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》(5)(6)


 (5) 一張海報--<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---張以忠訪談江蓋世>
 
(5)19870610江蓋世、蔡文旭、陳明秋等人率眾由立法院走到總統府博愛特區,創下台灣戒嚴時期,示威民眾直接走進博愛特區遊行的先例。邱萬興攝影

(6) 1987年6月11日江蓋世等人,率眾遊行,長途走向士林官邸拜訪蔣經國,要求台獨思想自由。遊行隊伍走上忠孝東路復興橋上,詹益樺左手撐著一個笨重的音響喇叭,走在隊伍的最前面,進軍士林官邸_邱萬興攝影。


(5) 一張海報


張以忠:可能也跟您當時候,並非握有一些資源有關嗎?因此很難像當時黨外公職明星那樣號召一大群人?


江蓋世:那應該是不一樣的事情,那時候的選舉,當然可以累積很多的資源,可是你在那個時代,當我們嘴巴講台獨是叛亂犯的時候,你想你可以累積多少群眾?而我們那群人,我們所講的是「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」,後來是「台灣獨立」運動。我剛開始走,往前推估是從1986年,全島推動519綠色行動,一直走到1992年,直到我第二度被抓,刑法100條修正了,然後我們無罪出獄,1986年到1992年,整整走了7年,事實上不是很晚,已經走了很快,整整7年,台灣的法律最後才確立台獨無罪。



我那時候很記得很清楚,報紙上寫了很大的字叫「非暴力台獨無罪」。然後,你為了要證明說,台獨是一個政治主張,任何住在台灣的人民有權這樣講,付出了7年,然後有多少人被抓,多少人妻離子散,有多少人在牢裡面,這樣付出代價的結果,就是爭得非暴力什麼的主張無罪。


非暴力本身沒有什麼,可是非暴力後面要求的訴求是無罪的。這跟我想要去聽Lady gaga的演唱會,我要參加劉德華的演唱會,群眾當然很多啊,國民黨那時候在辦很多救國團的活動,也很多人啊,可是這兩者,一個是在那邊,可能你有得到娛樂的好處,可是在這邊,你卻要付出代價,你會被社會孤立,你會被媽媽罵,你會被爸爸罵,會說你為什麼不讀書?你會被當成瘋子,你會認為別人都在美國讀博士,你為什麼還在街頭流浪,執迷不悟,拼命跟他們拼。


張以忠:會有很多壓力。


江蓋世:對,不過,一旦你設定了目標,這些都不是壓力。像我比較喜歡講的例子是,一個很重要的思想淵源是托爾斯泰,他從聖經裡面的話,「凡動刀的必死於刀下」,所以他反對暴力,他也影響到甘地。托爾斯泰那個時候是沙皇掌權,沙皇有一大堆的貴族,有一大堆的軍人,有很多高官顯爵,在朝時,不可一世,但是百年之後,我們再看看那些人,很多人根本就不存在了,你看托爾斯泰的思想,托爾斯泰的書,還不斷影響世界各地的人。


最近我跟我太太在研究高俊明牧師,那高俊明回憶當年,日治時代的時候,他從台灣到日本去讀書,他大量的看托爾斯泰的東西,而且他效法托爾斯泰的精神,整個生活、禁慾、不殺生、反暴力,你想想看,一個俄國人托爾斯泰,他的書透過日文的翻譯,然後進入一個台灣的小孩眼中,然後這個台灣小孩的眼中,他也鍛鍊這樣的思想,到後來他發展成一套他的政治思想,所以,當國民黨當局要抓施明德,高俊明偏偏參與藏匿工作。他以一個神職人員立場,說這是我的責任,沒有神的僕人,會把走投無路的人交出去給你。


你用現在的觀點,也許是網路時代的觀點,你說托爾斯泰的群眾多呢?還是當初沙皇、將軍、貴族的群眾多呢?那些人恐怕早就不知在哪裡了,可是托爾斯泰的書,還是一直在流傳。所以群眾的多寡,並不是以當下的數目來計算,而是以它的累積以及它留存的時間來驗證。


張以忠:所以當時您沒有考慮要帶領比較龐大的群眾,而是單純想說,先用靜坐這樣比較簡單的方式,可以把這樣的精神趕快宣傳出去?


江蓋世:因為這牽涉到第二項的第二小題跟第三小題。


張以忠:那我就一起問好了。這個問題接續到,1987年,您參加反國安法的一系列示威抗爭中,那在第二天的時候,您在正式活動結束的時候,您覺得活動不能夠就這樣沒了,所以您就臨時起意帶領群眾試圖闖博愛特區,您在書中有說,因為這是臨時的,所以是比較沒有組織、沒有計畫的一個決定,那您在那個過程當中,很害怕這樣子的群眾,因為沒有經過非暴力的訓練,所以可能會經不起挑釁而展開暴力反擊,之後,第二天,應該說第三天,您也試圖帶著群眾闖士林官邸,那同樣也面臨到這樣的問題,非暴力與群眾,當你帶領一大群群眾,就會產生一種張力,您當時候的設想是什麼?


江蓋世:我弄一段文字貼過去給你。


  「一九八七年代的總統府前廣場的博愛特區,是統治當局的權威象徵,他們用龐大的軍警,來維持這個形式上的統治權威,而不容許人民有任何的示威請願活動,進入博愛特區。統治者以這種方式,叫台灣人民乖乖馴服,另一方面,又要運用他一黨掌控的立法院,去制訂違反世界民主潮流的國安法,以黑紙白字的法律條文,封住人民的嘴巴,不得主張台灣獨立。


  此時此地,我怎麼能夠只是靜靜的坐在這裡?……那時候,我就決定,好,你們要『橫柴舉入灶』,我就挑戰你們的最高權威!


  下午三點左右,我與幾位雜誌社的朋友陳明秋、兵介仕、蔡文旭等人討論,這是一個關鍵時刻,我要闖博愛特區,希望他們協助。他們表示支持,就開始暗地調兵遣將,招呼一下幾位自由時代雜誌社的同仁,以及一些基層的黨工。


  事實上,率領群眾走進博愛特區,這是個臨時的決定,因為我們根本就沒有組織,也沒有事前的計畫,我們沒有宣傳戰車,沒有示威布條,也沒有事前的遊行計畫,更沒有沙盤推演,而我現在手中所擁有的,只有一張『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』海報,再加上我對甘地精神的堅強信念而已。


沒有組織、沒有計畫事實上應該是說,沒有一個固定的組織、沒有一個完善的計畫、沒有事先的沙盤推演,但是確實是臨時決定的。可是我這邊再做一個補充,因為那時候我們要做的是,「人民有主張台灣獨立的自由」,事實上就是推動「台灣獨立」,也就是你在宣揚刑法100條裡面所禁止的,根據刑法100條,「台灣獨立」這四個字就是叛亂罪。


當時的時空背景,講台灣獨立本身,你只要去宣揚,發動群眾、用一場大型示威要求台灣獨立等等……,這都涉及到叛亂罪。如果我們找了五個人來選舉,沒有問題;如果我們找了五個人,要去抗議某某某縣議員、市議員、官員做什麼壞事,可以;可是我們找了五個人要做台灣獨立的宣揚,那就是叛亂。


可是對我來講,一個國家,在自己的土地,要講台灣獨立都不能,這是我無法容忍的,可是無法容忍,我又能怎麼做呢?我們就想要走入群眾,告訴人家。我們有這個基礎,我與幾個友好的朋友,這些人事實上都是跟鄭南榕「時代雜誌社」有關係的人,或本來就是雜誌社的同仁,我們已經在一起工作了,我們都熟悉了,可是我們沒有組織,我們做的工作是鄭南榕雜誌社,我們並不是台獨組織,但我們已經熟識了。


我們雖沒有計畫,我們只是常常在一起聊天討論,我們也沒有沙盤推演。事實上,博愛特區這個地方,當時是沒有人可以在那邊示威遊行,因為示威就會把你抓起來,因而我們想做第一次的挑戰,所以我透過這些朋友,他們就暗中調兵遣將,所謂的調兵遣將就是,我們需要宣傳車、我們需要海報等……,但後來才知道,這是很難的,最後我手中就只有那張海報,我自己寫的那張海報。



(6) 非暴力分局長--<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---張以忠訪談江蓋世>


(6) 非暴力分局長


我這段話只是讓你瞭解,在那個時空環境,你若有任何的組織,當你還沒有組織完成的時候,人早就被抓了,而且,涉及到有組織、計畫的時候,我們會涉及到一些信任問題,例如,若情治單位,找上門來,這種事情發生了,究竟是誰出賣的呢?然後在那種時間點,有很大的困難,你可以想像,能夠把一堆人叫來,說我們要直接找蔣經國抗議,或跟他們說,我們要去總統府示威,你還沒叫的時候……,那時候沒有twitterfacebookskype,那時候唯一比較先進一點的, 是呼叫器而已,BBcall你還要跑到廣場外面,去找公共電話回電,整個廣場內,哪有公共電話?當年有些反對運動人士,他們的電話,在當時可能難逃監聽命運。


因此很多事情,必須在那一剎那做判斷,當時我們想,我們走出去示威的話,我沒有固定組織,最嚴重後果,就是我當場被抓,我們就以這樣的設定,好,我們準備去挑戰博愛特區吧。話說回來,雖然我們沒有固定組織,但我有的是人脈,所謂的人脈,就是我已經全島巡迴走過一趟了,很多來參與這些活動的人,大家都熟識了,而熟識之後的最大好處,就是我們可以直接明講,我們是非暴力的,然後有一些「衝組」,我們街頭運動所講的術語,就是那些警察陣仗當前,可能無法堅守非暴力精神的支持者,他們可能辱罵警察,或者很可能用石頭、棍棒相向。


因為我們一開始就設定,我們就是非暴力,而且我們努力去維持,這是完全的非暴力,縱使遇到任何的情況,我們立即接受逮捕,不做任何的反抗。因為民進黨是1986928日成立,民進黨成立的時候,各地都有服務處,而服務處會有一些黨工,有時候遇到街頭運動,他們會當糾察人員,因此,我們就擁有現成的糾察黨工,來協助維持現場秩序。


所以我回憶起那段過程,我雖然是沒有這、沒有那,……,可是我還是擁有一些,擁有的是什麼呢?我有的是人脈,我有的是,有人暗中跟我討論,有的是,現成的一些黨工人脈,他們來協助我做現場的秩序。回想過去那一段,我自己也承認,當若對方突然挑釁的時候,臨時街頭聚集的群眾,將難以維持一貫的非暴力立場,這個是事實,但是,另外一個事實是,警察他們也不敢主動挑釁。


張以忠:警察也怕一發不可收拾的暴力衝突嗎?


江蓋世:對,警察不敢做挑釁,我下面有一段文字,那這段文字可能你看了對你的研究幫助比較大。那個是我們準備到士林官邸的時候,就是1987611日。


  「我們已經走了一個多鐘頭,而且沿途唱歌呼口號不斷,但我們並不感到疲倦,許多新聞媒體的記者,一路跟著我們的隊伍。晚上七點零八分,天色已暗,我們遊行隊伍,走到了民權東路距離新生北路約 五十公尺 的地方,我往前一看,前面有一撮的人,站在前面,我心頭一愣,『前面發生了什麼事嗎?』,等我們往前接近,原來,是當時的中山分局長蔣延遠,他只帶著一名警官,站在那裡,要來跟我們協商,而他旁邊則擠著一群記者。


  我從來沒見過蔣延遠,只是從報章上得知,他是一位鐵面無私,自律甚嚴的警官,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五日 到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二日 ,他擔任號稱『天下第一分局』的中山分局分局長,而後,曾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、警政署督察室主任,一九九六年因為電玩天王周人蔘案件,台北市許多高階警官紛紛涉案,而不得不隨同警政署長顏世錫引咎辭職,提前下台。


因為我前面講到,那時候我們手中所擁有的只是一張海報,就是在610日,可是第二天的時候,611日,我們要去士林官邸,那時候我們手中不是只有一張海報,因為我們610日已經走出去了,第二天大家都知道,我們可能還要走出去,所以很多人就暗潮洶湧的擠了過來,有的人開始主動製作海報,有的人去調兵遣將,拿麥克風、音響,很多很多自動自發而來,那這樣的一支隊伍,事實上,以現在的觀點,那是雜牌軍,但是以當時的觀點,誰會在白色恐怖時期,跟著你走到士林官邸,而且面臨可能遭到逮捕的命運呢?這就是說,有不同的時空背景。


1975年,有一位前輩叫白雅燦,他在當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中,宣佈參選,並印製傳單於西門町發放,向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,提出各種質疑,尤其是他「要求蔣經國公開私人財產」,結果,他被捕下獄,被判處無期徒刑,關在綠島監獄。依現在很多年輕人的觀點,可能會說,瘋子,怎麼那麼笨,可是就是這些前輩做了那些動作,一直不斷的挑戰,有一大堆的前輩,都在綠島裡面待過,或是新店的軍法處待過,才有後面我們這一代的安全。


我們回過來,我給你這段,會讓你瞭解到,我們這群人並不是很厲害,而是我們所面對的對象,他們也在成長。我們帶領著群眾白天走到晚上,七點多時走到民權東路,前面站著一個中山分局的蔣延遠分局長,然後我也說明了,我不認識蔣延遠,我那時候也不瞭解這個人,我只是從報紙上知道,他是一個非常正直的警官。我為什麼會在這部分特別提到這一段呢?


這位正直的警官在處理這場,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,帶領上千的示威群眾,直接走向士林官邸,這樣的上千群眾,會比一場一萬人演唱會的群眾來得更可貴,因為這群人往前挺進,可能面臨被抓被關的命運,而且挑戰的不是某某縣長、立法委員,是挑戰台灣戒嚴時期的統治者蔣經國,依那時的法律,國家大政,是他說了才算數。我們看蔣延遠當時怎麼處理呢?
他處理的方式,我後面就用這一段。


  「當時的蔣延遠,他並沒有帶一票的霹靂警察,也不躲在鎮暴警察的後面,反而帶著一名警官,主動的走到群眾場合裡面,要來跟我們協商,他這種突破傳統的作風,讓我感到他的善意,因此,與他一接近,我立即要求我們的隊伍,全部當街靜坐下來,不要有任何的騷動。於是,我們兩個,就在二、三十名的記者包圍之下,強烈的鎂光燈閃個不停,開始進行對話。


  當時,我只記得他非常彬彬有禮,我也一再強調,非暴力是我的最高原則,我們寧願接受逮捕,也不做任何抵抗。一位自立晚報的記者,帶著一台錄音機,蹲在我們身旁,將蔣延遠與我的談判,做了全程的錄音,因此,我跟蔣延遠之間,短短的三分鐘的對話,他寫下這樣詳細的報導,下面這個報導,刊載於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二日 的自立晚報,我把它全文刊出,好讓讀者,更能體會當時雙方談判的過程:


就是這段,我們非暴力,蔣延遠他是更非暴力,他所展開的就是,我們在那邊是群眾,那這個群眾的組織不堅強,是有一些人脈聚集在一起,但不是一個堅強的組織,這個群眾,也沒有強而有力的指揮系統,群眾他們也不一定會聽你的指揮,所以,蔣延遠他要對付這些群眾很簡單,他只要故意找人亂一亂,像美麗島事件,演一演暴力事件,就把這些人抓起來了,他可以做這麼多的事情,他可以把我們走在前面帶頭的人,都抓了起來,依照當時優越的警力,蔣延遠大可以這麼做,可是,他只帶一個警官,他不但帶了一個警官,而且走到我面前的時候,他席地坐了下來,你很難想像,一個代表蔣家政權的警察分局長,面臨挑戰蔣家群眾的這個警官,居然是席地坐在我們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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