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《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》(3)(4)


 (3) 我看《甘地傳》--《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---張以忠訪談江蓋世》

 
(3) 《甘地傳》封面。1988年9月13日,江蓋世進土城看守所孝一舍時,管理員依照規定,檢查這本甘地傳,例行檢查後,就在封面,寫下江蓋世當年人在所內的編號1698_遠景傳記文庫,1985年出版

(4)1989年5月19日 鄭南榕捍衛論自由,自焚而死,圖為出殯當天,隊伍走到總統府廣場前。邱萬興攝影


(3) 我看《甘地傳》


張以忠:您剛剛有提到,80年代,您認為環保運動、民進黨等……,他們走上街頭喊了和平、理性,就您看來,如果是以一個range來看的話,他們也算是非暴力抗爭,不過,在您的自傳裡面有提到,您那時候在86年、87年主張言論自由、反國安法,那時候您走上街頭或是靜坐的時候,您有提到,在那個年代講非暴力是很陌生的,是一般大眾、甚至那時候的街頭運動者、那時候的黨外知識份子,對非暴力很陌生,那就表示,在您的認知裡,應該也覺得甘地、金恩、梭羅以降的非暴力抗爭知識系譜,會跟一般非暴力的口號、和平理性的口號不太一樣吧?



江蓋世:你再明確講一下,現在是進入第二大項的第一小題嗎?


張以忠:還是第一大項的第二小題。剛剛您說,如果那些社會運動在80年代,他們在街頭呼喊了口號,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,您也認為他們算是非暴力抗爭,但是您在自傳中有提到,您在80年代中期之後,要上街頭,您有提到,那時候的台灣社會對於非暴力是非常非常陌生的,所以您那時候才會想要用甘地精神,用一些比較明確的意象,向台灣大眾,試圖讓他們理解非暴力是什麼,去感染他們。


江蓋世:剛開始我在宣揚非暴力的時候,事實上那時候的環境,並不是我們的群眾就支持我的非暴力,那要回答這個問題,首先必須跟你承認,或許講一個例子你會比較清楚。你曉得以前美國有一個「黑人運動之母」,她叫作羅莎·帕克斯(Rosa Parks), 1955121日,帕克斯當時她只做了一件事情,一位白人的公車司機,命令她,妳給我離開,要讓位給一名白人乘客,然後她拒絕了,於是她就被帶到警察局去,那她只是做了這麼一件簡單的事情。


但是,她這樣一個簡單的事情,導致了一個波濤洶湧的蒙哥馬利公車抵制運動,整個蒙哥馬利的公車,黑人都集中到這裡,我們就是要上去坐。黑人是通通可以搭公車,可是黑人只能坐在後面,黑人如果坐在白人的位置上,又不肯起立讓位,你就要被帶到警察局。如果司機叫你滾你就滾,那就沒事,你不滾就會被帶走。帕克斯她原本是一個百貨公司的裁縫師,我們只能推測,她那時候年輕,她做裁縫的,她可能沒有研究什麼叫非暴力,也許她也沒有讀過很多有關非暴力的書,但她坐下來,她不想走。她後來解釋她當時的行為叫作“Tired of giving in”


我不厭其煩的講這個故事,最主要是要說明一件事,金恩就是在這場運動崛起,金恩後來到了華盛頓,叫大家通通來這邊,我們要向林肯總統的林肯中心前,在林肯銅像前領一張支票,這張支票就是,當年你開的支票上面,明明寫著「人生而平等」,可是我們黑人到現在仍然不平等。整個後面的波濤壯闊的聯合抵制蒙哥馬利公車運動,演變成大規模反對種族隔離的運動,皆可說是從帕克斯開始。


但事實上,Rosa Parks前面,在100年來,就是1854年,1892, 1946年等等,已經有一些黑人,他們用同樣的抗爭行動,反對種族隔離政策,我就是不讓,不讓就被抓。但是因為Rosa Parks後面有一個KingKing後面有一個龐大的組織,這個組織推動整個運動,所以他被推上了整個全美黑人運動的頂峰,但是那時候的帕克斯,我猜想,那時候她可能不知道什麼叫作非暴力理論,她只是去做而已。


那我現在拉回來,你問我的那個問題,我們當初開始做的時候,坦白講,我也不了解這些理論,我所知道的就是,我那時候是在黨外雜誌,我們的運動遇到很大的瓶頸,我苦思很久,我們怎麼樣能夠改變困境,那時,我媽媽生病住院,我就在台大醫院裡面照顧我媽,我就跑去重慶南路買了一本《甘地傳》。我在台大醫院裡面,利用照顧空檔看這本書,我越看越著迷,為什麼一個瘦瘦乾乾的人,他沒有任何的武器,他沒有軍隊,也沒有游擊隊,居然把一個龐大的大英帝國旗子拉了下來,叫他們鼻子摸摸,夾著尾巴靜靜離開,他這麼大的力量哪裡來的?那當然就是甘地的nonviolence。甘地那時候在做,真的懂得那麼多嗎?事實上,我從研讀的資料中了解,甘地是邊做運動邊研究,他邊走邊修。


所以你剛剛問我的那個問題, 80年代時候,你的非暴力很難推,坦白講,我也是跟很多人一樣只知道非暴力,但是它實際的內涵是什麼呢?它裡面的精神要素是什麼呢?它整個的組織、動員、訓練、……都是後來在1990年,我離開了台灣,我去英國、印度,我在到美國亞特蘭大「金恩中心」(The King Center,我陸陸續續去做那些研究,我才瞭解,原來我早期所做的那些抗爭,是這樣子的。所以這部分,先答覆你的一句話就是,我那時候並不瞭解那麼多,我也是邊走邊修,我只知道一個精神,就是我不能用任何的暴力去做改變,我必須學習像King那樣的,完全堅持徹底的非暴力,然後企圖去改變一些事情。


至於別人會對我有誤解,或者我認為那時候推展比較困難,是因為非暴力這個東西,在台灣,可能早期有做過類似的事情,不合作的啊,或是什麼什麼的……,但是他們沒有冠上這些名詞,然後我們不幸的是,我們碰到的是日本的殖民統治帝國,我們又碰到了國民黨,對於住在這裡的台灣人民來講,他們都是外來政權,然後這些外來政權,日本人對台灣的帝國主義殖民統治,國民黨對台灣初期的軍事戒嚴統治及後來的228事件等等……,使得大家認為非暴力是沒有用的,因為他們是這樣的獨裁、殘暴,尤其在白色恐怖時代。


你現在是在讀清大吧?你很難想像,如果有一天突然有調查局或是警察,衝到你的研究室,說你裡面有一本書,這本書是禁書,然後把你抓到調查局偵訊, 1990年代那時候他們還是這樣子。我記得,199159日,他們居然派調查局幹員,直接闖入清華大學,去抓廖偉程,他當時是清大歷史研究所碩士班在校生!1976年,我進台大讀書的時候,台大的學生如果不爽,那他大概就會被點名作記號,如果再往早期一點的話,他只要說了一句錯的話,或參加了某個讀書會,他可能就不見了。


張以忠:聽說馬克吐溫被認為是馬克斯,就被抓了。




(4) 難忘歷史傷痛--《非暴力思想的台灣實踐---張以忠訪談江蓋世》


(4) 難忘歷史傷痛


江蓋世:我1980台大政治畢業,1980年九月到1982年六月台大政治碩士班畢業,那時候我要讀馬克斯資本論,可以,我要讀共產主義的書,也可以,我必須要向我們學校的政治系辦公室登記,我今天借了什麼書,然後這些書我要還。現在是2012年,你可以想像今天你要去圖書館借一本馬克斯傳,你還要跟誰報備?而且登記是,保證你要在一定期限內還,不還的話會被追蹤,那個是1980年代。可是更早期的話,你根本就不能夠藏那種書,你擁有那種書,你可能就是共產黨的同路人。


白色恐怖時代,當時的台灣人民,從事抗爭的人,是非常無力的,而且非常懼怕的,那就因為他們的無力跟懼怕,當有人提到非暴力的時候,有些人,並不是全部,有些人會嗤之以鼻說,跟國民黨政權不能用非暴力,一定要用暴力!那也有的人會說,非暴力是沒有用的,跟土匪流氓討論非暴力是沒有用的,我也了解,那些人責罵我們這些宣揚非暴力的人,是理所當然的,因為他們那個年代,的確是這個樣子,所以我們必須要更大的努力,來爭取他們的認同,是的,非暴力是有用的!那要怎麼樣證明有用呢?我們必須自己來做,做得有用的時候,他們才會一起加入,身體力行,是比什麼都更具說服力的。


張以忠:我覺得還滿有趣的,剛剛您有談到,國外的媒體來台灣做考察,認為台灣的街頭抗爭太馴服了、太溫和了,但是那時候又有人對非暴力非常嗤之以鼻,覺得要用比較暴力的方式進行抗爭。


江蓋世:我再跟你分享一則, 1986年到1988年期間,我前後陸陸續續台灣全島走了五次,1987年下半年,我走到了台南市,我的習慣就是白天運動完了之後,晚上一定是到別人家裡拜訪,利用私下拜訪,扎下更多人脈。我找到一位歐里桑,歐里桑那時候的年齡應該是780歲,是一位台南市朋友的爸爸,你很難想像,現在我們討論議題,我們兩個人年歲上也許差了30歲,可是我們討論的是過去一項社會科學研究的議題。我那時候是29歲的年輕人,跟這位老歐里桑談的時候,他也是比我年長更多,可是,他不是跟我談論一項社會科學的研究,他是在談論他生命中難以抹掉的一場悲劇。


台南有一位律師叫作湯德章,老歐里桑知道湯德章這個人,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,國民黨軍方以叛亂罪名逮捕湯德章,他遭五花大綁,卡車遊街,而後以叛亂罪名,押赴公園,公然槍決,槍殺了之後,軍方不准收屍,讓他曝屍公園。這位老歐里桑那時就知道這件慘劇,很多老歐里桑的親友,也都知道這個事情,而且有人親眼目睹曝屍公園,他們眼睜睜看到自己所敬重的湯德章……,而湯德章是誰呢?他是一名律師,他是台南市當地仕紳,他是228事件發生的時候,那時候國民黨把台灣的仕紳叫過來,我們大家談一談,怎麼樣化解社會的動盪,結果去的仕紳,大部分都再也沒有回家,那槍殺也就夠狠了,居然讓他曝屍野外,折騰親友。


1947年的228,一直到我去跟老歐里桑聊天的1987年,整整過了40年寒暑,我眼前的這位老歐里桑,一邊談一邊流淚,然後他的兒子,一旁站立,愁眉深鎖,感觸良深。已經40年了,「公然槍決,曝屍公園」,那一幕慘景,這位老人家,沒有辦法、就是沒有辦法忘懷,並不是這位老人家不會學習原諒,而是當這個悲劇發生……,當你的同學被殺,跟一個不認識的台灣人被殺,跟一個非洲的黑人被殺,或是一個南美洲拉丁人被殺,親疏遠近,是不一樣的,因為他是我最親的人被殺了,痛苦也最深。所以像這類渡過日本殖民統治,然後內心反對日本的,後來又反抗國民黨的人,他們眼中,國民黨政權就是不折不扣的土匪政權,一場228事件,有兩萬多人在那陣子莫名其妙被拖去槍殺。


像台南有一位高俊明牧師,高俊明牧師的太太叫作高李麗珍,高李麗珍的媽媽,她們是四個姊妹,然後三個姐妹各有一個兒子在228遭到槍殺,其中,被槍殺的一位,他僅是高雄中學的學生!你如果設身處地去想,你現在是清大學生,你在高中的時候……,他們是高中生喔,而且是高一喔,他們早上出去,然後晚上在水溝裡面撿到……,屍體被拖回來。對那些受害家屬與親人而言,你叫他們如何去相信你的非暴力呢?


雖然時間久了,整個社會一直改變,但是從白色恐怖一直到80年代開始,台灣波濤洶湧的反對運動,才開始起步的時候,要去告訴他們非暴力是好的,非暴力可以把國民黨打倒,有些人就是無法相信,由於他們不相信,我們必須要去證明,非暴力抗爭是有用的,我們要有一群人,就必須去付出代價。OK,我這一部分先暫時這樣告訴你。


張以忠:接續剛剛您所提到的,提倡非暴力在那時候很多人沒有辦法去理解,那就會有人對您有一些無法理解的看法,有人會認為,您在80年代提倡非暴力抗爭、非暴力的精神、或甘地精神,這些抗爭缺乏群眾、組織,多半是以個人靜坐的方式宣揚非暴力精神,那他們認為這樣的效果有限,請問您對於這樣的說法有什麼看法?


江蓋世:一般人會有這種想法,是理所當然的,因為他們看到的是數量,可是我們這時候來研究什麼叫作群眾。我問你,聽政見會的群眾,跟聽阿妹演唱會的群眾、或是看Lady gaga的群眾,以及參加環保遊行的示威群眾,還有從事台灣獨立的群眾,還有參加台灣獨立結社,要打倒國民黨的群眾,請問這些「群眾」的定義有沒有一樣?
張以忠:不一樣。


江蓋世:對,所以缺乏群眾這樣的描述,我們可能要設定群眾的定義,很多人站出來聽演講,因為他聽完就回家了,他不需要向官方表達任何的政治主張,他只是人到了,那很多人去聽阿妹的,是因為他想娛樂,所以她有廣大的群眾,可是這些群眾會要跟她一起做什麼嗎?那是一個程度。很多人說要求國會全面改選,要求公民投票,或者要求省長民選,或者要求……,跟要求我要做台灣獨立建國運動,這個也不一樣,所以依照它的難度,它的群眾、跟隨者越來越少。耶穌當年他的門徒是12個,門徒中還有兩個出賣他,但是現在基督教是全世界第一大宗教,而且這個最大的宗教,其信仰人口也最多,它所掌握整個世界的經濟資源、政治資源也是最龐大,但是當初它只有12個門徒。


甘地剛開始的時候,事實上他是用修道院,他走出來的時候,有一場很有名的「食鹽長征」,他帶78個人,但是走了24天之後,是幾萬人,然後跟著他做同樣的動作,來反抗英國政府的鹽法,而後一批一批走進監牢的追隨者,卻是數以萬計的。


我這邊來解釋,在威權體制下,人少是必然的,人少,怎麼樣變成人多?這是要爭取廣大第三者,最重要的一個前提,人少變成人多。我當時為什麼要用個人靜坐呢?因為個人靜坐是最簡單的,你從事非暴力抗爭就是要越簡單越好,我巡迴全島時候,先到很多黨外公職的服務處門口,說我們要坐在這裡,於是他們過來跟我們坐,然後等坐的人越來越多,我們就說我們要從哪裡走到哪裡,開始越走就越多人,那這樣由人少到人多,是需要很多的時間,要抵抗很多的威脅、利誘。


我記得有一次在桃園,在我的書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裡面有說,當我們要去桃園做運動,當地的情治人員就去恐嚇我所接觸的那些人,你們不行出去,你們如果出去就完蛋了!他們恐嚇我朋友的媽媽,你孩子做壞事等等……。因此,有人曾這樣的說,史上很多重要的運動,通通都是從少開始,那要持續多久呢?沒有一個定論,Rosa Parks事實上只有一個人,她只說我拒絕,但是後面的是多少萬人。


所以我們不能夠以人少、人多來界定追隨運動的群眾,因此你必須把這個群眾設定在,群眾是來聽演講的呢?聽演唱會的呢?玩樂的呢?因為玩樂不需要付出代價,可是跟著你參加一場運動,在當時是要被蒐證,蒐證之後,你可能飯碗不保,我有朋友曾經因為跟我通信,結果情治單位找到上門,工作就沒有了,所以,當年全島奔波,推展運動,我沒有辦法跟我的大學同學做很深入的交往,因為他們有些人,是在軍公教裡面,拜託你,別來找我,很多從事街頭反對運動的人,剛開始都會面臨到這些困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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