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非暴力的影響 (22)


第六章  非暴力的影響 (22

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

《上篇》 江蓋世

 
20世紀,世界各國,以暴力手段推翻舊政權的,常常也要以暴力手段來維持新政權,俄國列寧(Vladimir Lenin)、史達林(Joseph Stalin)等人,所建立的布爾什維克獨裁政權,即是歷史上著名的例子。




「俄國的布爾什維克革命,情形最糟,革命之後,爆發了一場血腥內戰,再來就是史達林統治的恐怖時代,而布爾什維克所建立的現代蘇聯體制,卻是一個沒有經濟正義的獨裁體制。----- 勞勃西萊(Robert Seeley),《非暴力手冊》


一種生活方式

非暴力不但是人民對付不義統治者可以使用的有效「武器」,非暴力也是一種符合民主原則的生活方式。 

如果在一個社會,個人與個人之間也好,團體與團體之間也好,民族與民族之間也好,種族與種族之間也好,國家與國家之間也好,都習慣於使用非暴力,來解決彼此間的糾紛,那麼,一定可以減少這個社會的暴力衝突或血腥戰爭。 

        非暴力是用說服、感化、撤回合作、尋求友誼與諒解……等方式,來使對方答應我們的要求,或雙方達成妥協,以改變現狀。如果一個社會的政治文化是非暴力的,那麼,這種社會的雙方,一定比暴力瀰漫的社會來得和諧,更符合民主原則。

         在金恩眼中,非暴力不是遙不可及的理想境界,而應該是一種生活方式。他說︰

「無可否認的,非暴力真正的含意,並不是一種策略,只是把它拿來當作權宜的手段而已;非暴力絕對是一種生活方式,在這種方式下,人們生活的言行,都依照內心道德的要求去做。可是,即使有人把非暴力當作一種權宜手段,那也無妨,至少,他樂於採用非暴力的策略,也算踏出了第一步。因為,只要他現在這麼做,將來他就非常有可能把非暴力當作一種生活方式了。」5 

領袖角色的改變  

        非暴力改變了傳統的領袖角色。

提到了領袖,我們就想到受眾人愛戴的英雄傑豪,他們是不可以輕易犧牲的。但是,非暴力行動中的領袖,卻是以自我犧牲、自我受苦作為通往自由解放的道路。 

非暴力組織的領袖,與暴力組織的領袖,有個很大的差別,就是,後者常為了安全顧慮,必須站在後面作指揮調度,本身不輕言犧牲;而前者以非暴力的自我犧牲為原則,無論被毆、遭捕、下獄、或被殺,領袖往往以身作則,樹立非暴力的典範,來爭取廣大人民的支持與同情。 

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七日,英國哲學家羅素領導的「非暴力直接行動」組織(Nonviolent Direct Action),在倫敦國會廣場前舉行反核示威。英國當局嚴加警告,但羅素等人照原訂計劃實施。警方最後被迫將羅素等五十名左右的知名領導人物全都逮捕。八九高齡的羅素被逮捕下獄,關了一個月。這個消息,成了第二天國內外的報紙的重要新聞。6 

非暴力組織的領袖,並不是運動中絕對不可或缺的人物。在第一線的領袖階層後面,還有許多訓練有素的幹部會按照原訂的計劃繼續推動,而不會因第一線領袖被除去之後,就偃旗息鼓,或作鳥獸散。 

甘地在一九三○年代推動獨立運動時,他們事先排訂的「候補領袖羣」,即第二梯次、第三梯次……甚至排到第三十梯次。也就是說,當第一梯次排訂好整個戰略、戰術計劃後,他們就可義無反顧的走上第一線。 

候補領袖群可以由第一線領袖群事先協調排訂,也可能在統治者大肆逮捕之下,領袖群悉數被抓走了,而由剩餘的成員自動推選產生。 

由這裡,我們知道非暴力領袖之所以有戰鬥力,不是靠一兩位「英明偉大」的領袖,而是靠一批平日訓練有素的幹部,隨時準備遞補前面的領袖群,繼續戰鬥。 

一九三○~三一年期間,印度獨立運動風起雲湧。當時,國大黨領袖尼赫魯被捕,判刑六個月,國大黨其餘領袖則在牢外發動全面性的罷工罷市。 

        尼赫魯從牢裡傳話出來︰

「保持微笑,繼續戰鬥,完成我們的任務。」7 

一九三○年五月四日,甘地發動運動反抗食鹽法,英國當局除了逮捕甘地之外,更陸陸續續把國大黨領袖階層的「國會工作委員會」(Congress Working Committee)成員抓的抓、關的關,使工作委員會被迫停止運作,但是全國各地的反抗運動及不合作運動,依然持續不斷。8 

非暴力組織的領袖,他們與組織內部的成員關係如何?他們與人民間的關係如何,拿來跟暴力組織的領袖相比,又有什麼基本的差異? 

        在這兒,我們用幾項因素來比較暴力組織的領袖與非暴力組織的領袖,兩者不同之處︰

      1)對內制裁手段。前者傾向於毆打、刑求、逮捕、監禁、槍斃……等暴力手段;後者則運用說服、辭職、絕食、苦行……等非暴力手段,來改變反對者的意見。

       2)人民參與。前者決策過程封閉,不能有公開辯論、公開參與決策;後者決策過程較公開,人民參與程度較高。

       3)領袖地位的維持。前者享有高高在上的權威與維持地位的暴力工具,人民不易控制,也不易將他趕下台;後者的權威則來自人民的同意,若人民不同意,領袖的地位立即喪失,因此,人民較易控制。

       4)權力分配。前者在革命成功後,為了鞏固政權,常以暴力維持政權,導致權力集中,形成革命後新的獨裁者;後者在革命成功後,因人民的奮鬥過程已習於分享決策,使得革命後,權力分散,所建立的新秩序較符合民主精神。 

甘地退出國大黨

這些,聽起來像蠻有道理的,但實際上如何?別人不談,我們就拿甘地來說吧。 

一九三○年代,印度獨立運動在甘地這位衣不蔽體、瘦瘦乾乾的「托缽僧」領導之下,風起雲湧,對英國造成很大的壓力。甘地本人以其過人的毅力、組織能力與非暴力思想,成為民族解放運動的唯一代言人,國大黨至高無上的領袖。 

但是,因甘地本人對「賤民」、非暴力、印度自治,常堅持己意,引起其他的領導同志不滿。9 

甘地一生,總計絕食十七次,入獄十五次。他往往透過這種自我受苦,來貫徹自己的意志。這種作法,導致他在國大黨的權力膨脹到「一言九鼎」的地位,這樣,也使部分同志批評他獨裁。 

暴力組織的革命領袖,此時可能運用暴力,來解決內部的反對聲浪;但甘地所建立的政治文化,則注定了他必須鞠躬下台的命運。 

甘地自我衡量之後,終於在一九三四年九月四日、九月十七日,兩度發表聲明,說要退出國大黨。十月二十六日,國大黨全印大會在孟買召開。甘地所提的修正案又遭受重大挫敗。最後,他不得不在十月二十八正式向大會提出要求,退出國大黨。 

        甘地在一封給友人的信中,表露了他退黨的決心與無奈。

「我已經下定了決心,要離開國大黨了。我確認,我這樣做,對國大黨,或對我個人,都有好處。我將不再是國大黨的核心人物了,但是,只要情勢需要的話,我會隨時隨地,向國大黨提供我個人的意見。」10 

任何政治組織都免不了權力鬥爭。暴力組織內部的權力鬥爭,可能免不了以暴力手段整肅異己的悲劇,但是,非暴力組織的權力鬥爭,仍須透過非暴力的方式來解決權力分配問題。甘地面對黨內反對聲浪,他手中沒有格別烏或黑衫軍,他企圖說服自己的同志,但他失敗了,他只好選擇退黨的方式,來解決黨內的權力鬥爭危機。 

如果他是列寧,或是希特勒,他會這樣下台嗎? 

以暴力手段推翻舊政權,常常也要以暴力手段來維持新政權。 

革命成功後,新的統治者也許比舊統治者來的更民主,更尊重人權。像兩百年前,美國的開國元勳打了一場戰爭,建立了一個民主國家。但是歷史上,暴力革命的後果並不是這樣幸運的。 

        勞勃西萊(Robert Seeley)在他的《非暴力手冊》中,說明了暴力革命的後果︰

「在這二十世紀,我們不斷的看到,有許多暴力革命,打著人民的旗號,但革命成功後,人民卻得不到什麼自由與正義。波布(Pol Pot)用暴力推翻了高棉政府,他所建立的政權,令人毛骨悚然,因為他屠殺了將近百萬自己的同胞。古巴革命成功之後,人民雖得到了更多的經濟正義,卻喪失了政治自由。俄國的布爾什維克革命,情形最糟,革命之後,爆發了一場血腥內戰,再來就是史達林統治的恐怖時代,而布爾什維克所建立的現代蘇聯體制,卻是一個沒有經濟正義的獨裁體制。」11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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