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展現的力量(19)


第五章  展現的力量(19

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

《上篇》 江蓋世


東德共黨領導人何內克(Erich Honecker1912年-1994年),1980年代,蘇聯戈巴契夫高唱改革,何內克拒絕跟進,1989年,東歐民主浪潮來襲,東德人民走上街頭,何內克內失民心,外失奧援,終於垮台。他曾逃亡到俄國,但遭引渡遣返德國受審。何內克因罹患癌症,而遭釋放,後來,流亡智利,肝癌去世,終年81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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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治者的軍警面對暴力抵抗,往往能毫不留情的加以鎮壓,但面對非暴力的抵抗,常常會使軍警軟化,無法徹底執行上級的鎮壓命令,甚至臨陣倒戈,加人民眾的行列。 
瓦解  

        非暴力不但能「強制」統治者低頭讓步,甚至可以導致統治者「瓦解」。 

「強制」與「瓦解」兩者情形相同的地方是,統治者對非暴力行動者再也沒有鎮壓的能力了;而兩者不同之處是,前者,統治者還保有名位,還保有現存的體制,只是不能運作而已,但後者,卻是統治體系整個崩潰瓦解,非暴力行動者想找個談判的對象也沒有了。 

一九一七年,俄國「二月革命」就是最典型的崩潰瓦解的例子。 

雖然「二月革命」是一場暴力革命,但根據史實,我們可以發現在整個革命過程中,有相當多的非暴力抗爭行動助長了革命的力量。 

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,彼得格勒工人發動一場將近二十五萬人的罷工遊行。成千上萬的工人走上街頭。遊行隊伍與軍隊相遇,工人們不斷向軍人喊話,希望他們加入遊行的行列。當時,身處其間的布爾什維克領袖們也知道,一旦暴力事件發生,軍方便可逮住機會,名正言順的大肆鎮壓,因此他們也想盡辦法,維持非暴力紀律。 

沙皇政府面臨洶湧工潮,竟下令軍隊向民眾開火,企圖遏止事態擴大。不料,那支軍隊竟然拒絕服從這道命令。當局再派援軍,想取代原來的那支不聽使喚的軍隊,可是,先後被派來鎮壓的軍隊都向民眾靠攏,而加入革命的行列。這一下子,彼得格勒軍區的指揮官卡巴洛夫將軍(General S. S. Khabalov) 傻住了,他突然發覺,他雖名為指揮官,但他根本無法指揮調度軍隊去鎮壓革命工潮,更糟的是,他也不知道,若要投降,要向誰投降。 

喪鐘響起,尼古拉二世不得不在三月二日的晚上,對國人正式宣佈退位,結束了沙皇君主專制統治。10 

由上面可知,不論是非暴力的「強制」力量,或非暴力的「瓦解」力量,都是十分強而有力的。 

一九八九年,民主浪潮橫掃東歐。在東德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波蘭、保加利亞……等國,人民的非暴力革命力量「強制」了原有的共產政權,逼迫他們談判,改變了原有的政治體系,甚至迫使他們「瓦解」,而重新建立起新的政治體系。 

        在這兒,我想把甘地在半個世紀以前所作的預言式宣告,再讓大家回味一下。甘地曾說︰

「我相信,而且我想每一個人也必須承認,任何一個政府,如果得不到人民的合作,不管是心甘情願的合作也好,被迫的合作也好,這樣的政府,是不可能存在的。只要所有的人民突然的、全面的撤回他們對政府的合作,那麼,這個政府必然立刻陷於癱瘓。」11 

一九八九年的東歐革命,驗證了甘地的先知灼見,也給了懷疑非暴力的人,一個答案,「非暴力不是軟弱無力的」。 

綜上所述,非暴力依其產生力量的大小,而改變了現狀,依序為下列四種方式︰一、化敵為友;二、迫其妥協;三、強制就範;四、崩潰瓦解。 

因此,我們認為,只要運用得當,非暴力是有力量的。 

承受鎮壓,必須付出代價

一個非暴力的行動者,在他展開行動之前,必須把對方的鎮壓視為理所當然。有了這樣的心理建設,當對方突然向我們攻擊,我們也比較能夠維持非暴力的紀律,而承受對方的鎮壓。 

非暴力行動者,他們並不怕鎮壓,有時,他們最怕的是對方不來鎮壓,而無法透過承受苦難,來喚醒廣大的第三者。在他們的眼中,自由與權利不是從天而降的,想要的話,就必要付出代價。 

統治者鎮壓人民,有那些方法? 

       金夏普教授大致區分為下面八類︰

         1)控制通訊與資訊。例如,新聞檢查、查禁書刊、散播不實消息,切斷私人通訊、郵電檢查、竊聽等;

         2)施加心理壓力。例如,口頭恐嚇、散播謠言、揚言驅逐、懲一儆百、向反抗者的家人親友報復等;

         3)沒收充公。例如,沒收財物、資金、作品、錄音帶、信件、辦公室及相關設備等;

         4)經濟制裁。剝奪工作機會、禁止從事買賣、切斷水電、燃料、斷絕食物供給、個人罰款或集體罰款等;

         5)禁令。例如,宣佈反抗組織為非法、禁止集會、禁止自由行動、宵禁等;

         6)逮捕下獄。例如,用相關法律罪名加以逮捕,或以莫須有的罪名、或不相關的交通違規事件,把領袖、代表、或談判者加以逮捕等;

         7)特別的限制。例如,另訂特別法規、限制某項反抗行動、停止人身保護、宣佈戒嚴或緊急狀態、動用軍隊、對內鎮壓、微罪重舉,如以叛亂罪、煽動罪將反抗者起訴、突然徵召入伍、放逐領袖、未經審判而加以監禁、集中營等;

         8)直接的肢體暴力。例如,刑求、唆使或默許無關的第三者毆打反抗者、用狗、馬、及鎮暴車直接對付示威者、用水龍、電棒驅散示威者、炸毀反抗者住宅、暗殺、公開或秘密的、個人的或集體的執行槍決等。12 

上述的鎮壓手法,琳琅滿目,不一而足。 

假使人民採用暴力,而統治者那邊也採用暴力,這時,雙方的遊戲規則是一樣的,即以暴力來決定勝負,那麼,一邊是有組織、有武力的軍警,另一邊則是組織不嚴密、又沒有對方那麼精良的武裝,暴力場上較勁,人民的死傷勢必重大。 

但是,若是人民採取非暴力手段進行反抗,這就等於改變了雙方的遊戲規則,你要鎮暴,我願承受暴力;你要征服,我不願屈服,你要將我們逮捕入獄,我卻鼓舞更多的人前仆後繼。 

暴力戰場上,武力的強弱決定勝負;非暴力戰場上,廣大第三者的支持與同情決定最後的勝負。 

統治者的軍警面對暴力抵抗,往往能毫不留情的加以鎮壓,但面對非暴力的抵抗,常常會使軍警軟化,無法徹底執行上級的鎮壓命令,甚至臨陣倒戈,加人民眾的行列。 

一九八九年秋天,在民主浪潮衝擊下,東德人民紛紛向西方逃亡,東德境內更是常有成千上萬的人民走上街頭,要求民主自由。當時,共黨領導人何內克(Erich Honecker)竟然下令武力鎮壓示威民眾。那時,前線的指揮官不願向民眾開槍,而公然違反何內克的命令。十月十八日,少壯派的共黨政治局委員終於聯合起來,把何內克趕下台,剝奪了他共黨最高領導人的地位。13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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