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 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 第六章 曙光 走入土城聖殿 下

江蓋世著《我走過的台灣路》

第六章  曙光  

6-3  走入土城聖殿(下)

105  A3202<監牢>_彩墨宣紙_江蓋世(2013)

105@  1988年江蓋世獄中素描自畫像。當年9月13日,江蓋世出庭,拒保收押在土城看守所內,專門羈押重刑犯的「孝一舍」,編號19的獨居牢房內,相片掃描自「江蓋世書法創作札記」。



  九月十三日中午十二點正,我被押進了擠得像條鯊丁魚似的巴士囚車。


  那輛囚車裡頭的羈押被告,有男的,有女的,只有幾位還有閒情逸緻聊聊天,其他的,大多眼神呆滯,表情木然,我就像一個剛入學的新生,投入陌生的環境,前後左右都是陌生的人,我很想跟左鄰右舍聊聊天,但能聊什麼呢?在那擁擠的空間裡,有誰願意把真心話吐露出來呢?那麼,純聊聊天吧,可是,我是半緊張,半興奮的擠進這輛囚車,坦白講,那時,我的心裡,有一股衝動,好想告訴我的朋友們:「我成了政治犯了!」


  那種自豪感覺,我真的謙虛不來,我知道,我不應該有這樣的驕傲之氣,當個政治犯,有什麼了不起,可是,就是那種興奮的心情,讓我昂然的踏進囚車,好好的去體驗甘地的「聖殿」啊!同車的被告們,他們那種呆滯木然的眼神,我的驕傲之氣,為之消去……。沿途,我想著,如果我也跟這囚車的其他被告一樣,犯了詐欺罪,或販賣毒品,或結夥搶劫,或殺了一個人……,那麼,我的心情,就完全不一樣了……。


  我失去自由了,但即將踏入甘地的「聖殿」……,那種悲喜愛恨的矛盾心理,我實在說不上來……。


  大約一點左右,囚車終於抵達土城看守所。以前,我常常來探監,現在,我自己要來坐監。


  辦過了報到手續,十個手指抹上黑色油墨,一按,好,留下了指紋,然後,一位管理員,帶我到羈押重刑犯的「孝一舍」。我低著頭,跨起腳,穿過孝一舍的鐵門,頓時感到一陣陰涼之氣。一九八七年「孝一舍」是土城看守所專門關重刑犯、外國人或政治犯的地方。一九八六年,陳文輝、陳水扁、黃天福、李逸洋等人,就先後住在「孝一舍」。「政治受難總會」的台獨案,兩位主角蔡有全、許曹德,於案發後,也被收押在土城「孝一舍」。


  我走進孝一舍一看,中間是一道長廊,左右兩側是一間一間的牢房,每間牢房,厚重的鐵門深鎖,鐵門的中間,留有一個小的窗口,好讓管理員監視裡頭的情況,另外,在大門的左側,水泥牆面下,開了一個類似狗洞的窗口,那是給關在裡頭的人送食物用的。


  管理員帶我走到了編號十九的牢房,他拿了一把粗大的鑰匙,伸進去,卡嚓一聲,鐵門打開,裡頭空盪盪的,只有一張上下鋪的木板床,還有一個裝水的水桶。


  管理員指著裡面,對我說道:
  「好了,這就是你的房間,休息一下吧。喔,對了,你吃過飯了沒?」


  折騰了一個上午,我已經餓扁了,便連忙答道:
  「還沒有啊!」
  「好,等一下,我叫人送飯來。」


  管理員一說完話,鏘一聲,鐵門帶上,就匆匆離去,留下我一個人,在那空盪悶熱的牢房裡。我稍微定了一下神,然後開始觀察我的新居。


沒有桌子,沒有椅子,當然更別說一切的電器用品,統統沒有!
我擁有的家具,是一張上下舖的木板床,一個大水桶,一個馬桶,天花板上,二十四小時都不熄的日光燈,大概是二十燭光,光線很微弱,裡面的坪數大小,我記不太清楚,只知道,長度是擺下一個床,再加上一公尺長,寬度呢,我把兩隻手左右伸直,兩手指尖可以摸到牆壁,大概就是這樣的寬度。房間是三面的水泥牆,牆壁非常的厚,左鄰右舍的人,講什麼話,或有什麼聲響,很難聽得到,除非要趴在狗洞,講大聲一點,否則,人在那裡,真的是「遺世而獨立」!幸好,靠著後面庭院的那面牆壁,比我的人還高的地方,開了一小扇窗戶,那窗戶沒有玻璃,只用幾條鋼筋堵起來,使得我可以舉頭仰望窗外的藍天,卻無法爬出去外面……。


  我聽到「卡嚓」一聲,鐵門打開了,突然冒出了一張我非常熟悉的臉。
  「蓋世,歡迎你入來!來,腹肚飫,趕緊呷!……」蔡有全笑嘻嘻的,手拿著一碗雞肉跟饅頭,端給我。


  「有全兄!……感謝你!……」蔡有全的笑容,與端進來的雞肉饅頭,使得我這個剛剛進來牢獄的新生,感到一陣溫暖。沒進來之前,我就知道蔡有全跟許曹德是押在土城,但沒料到我進來之後,竟能有幸與他們同一舍!他一出現,讓我感到不再孤單,那種感覺真好。後來我才知道,蔡有全知道我要進來了,於是拜託孝一舍的主管,特別打開他的房門,讓他出來一下,跟我照會一聲,好讓我安心。


  等蔡有全離開,我就拿起饅頭跟雞肉,好好的大啃特啃,雖然雞肉是冷的,饅頭是涼的,但我嚼起來,覺得味道特別鮮美,嗯,牢房飯這麼好吃,真是不虛此行!不過,後來我才知道,那大塊的雞肉,是蔡有全的太太周慧瑛送進來的,等到我晚餐吃起牢房飯,我才知道牢裡的「免錢飯」,難吃死了!


  哈,這裡沒有電話,沒有電視,沒有任何外來的干擾,我的手錶,一進土城看守所,就被所方人員收起來,因為依他們的規定,羈押人犯在牢房裡,不能有鐘錶,一切的作息,要聽從所方中央廣播系統的音樂。為什麼呢?聽人家講,這是怕我們人犯有了手錶,會跟外面的人串通,裡應外合,而設法逃獄。


  我吃飽了,剛進來的緊張與陌生,已經舒緩了許多,我就在牢房裡開始繞圈子散步,走啊走的,竟高興得吹起口哨來。


  「誰在吹口哨?--哪一個啊!--不准吹!--」一位外役大聲喝道。


  外役就是關在同一舍的羈押人犯,由主管挑選出幾位,來擔任送飯打菜或登記購物等打雜事項的人,在我們孝一舍裡,這是個好差事,因為幹外役的人,每天至少有三次出來送飯打菜的機會,順便也可以活動活動,或藉機跟各房的人犯串串門子,日子比較好打發。


  「是我!」我隔著鐵門說道。
  那位外役就走到我的門前,對我說道:
  「請你記住,我們這裡面,是不准吹口哨的!下次不要再犯了,知道了嗎?」


  為什麼呢?後來,我問別人,他們才告訴我,孝一舍專門關重刑要犯,許多死刑犯就是從這裡,半夜被拖出去槍斃的。根據過去的傳說,有的人死得不甘不願,鬼魂會回來孝一舍遊盪,要是有人吹了口哨,半夜裡,孝一舍就會「不乾淨」,因此,嚴禁口哨,是監獄裡不成文的規定。


  我是不相信這套傳說,但既然別人有這麼大的忌諱,我也不要去觸人家霉頭。我想到自己才準備好好的享受「聖殿」生涯,一開頭,就遭來一頓喝斥,心頭不太舒服,只好坐在床沿,看看四面牆壁,自己尋思:「接下來,我該怎麼過日子呢?……」


(未完待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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