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非暴力的基本原則(7)


第三章  非暴力的基本原則(7

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《上篇》 江蓋世


第三章  非暴力的基本原則


 
1986519日,台北市龍山寺「五一九綠色行動」,江鵬堅(前排中)、鄭南榕(第二排右一)等數百名全國黨外人士,遭警方團團圍住,皆靜坐在龍山寺鐵門內廣場。相片引自「綠色年代」193頁,湯金全提供。


一九八六年,台灣反對派人士所發動的「五一九綠色行動」,要求解除長期的戒嚴,即是一例。發動這項運動的領導者鄭南榕,他不等到執政的國民黨所規範的選舉才進行抗爭,反而由這方決定什麼時間、什麼地點、什麼訴求、什麼抗爭模式,向統治者挑戰。 

非暴力理論,不是一套抽象名詞的排列組合,它是一套實踐哲學––如何身體力行,以改變社會。 



也就是說,除非你運用非暴力,展開實際的行動,否則,是無法展現力量的,也就無法改變現存的、不義的法律制度。 

        實踐非暴力,有什麼基本的原則?約有下列七點︰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)非暴力是愛,而不是恨;
      2)非暴力是積極主動的,而不是消極被動的;
      3)非暴力挑戰不義,而不傷害執行不義的人;
      4)非暴力是自我受苦,而不殘害對方;
      5)非暴力著重於爭取廣大的第三者;
      6)非暴力是公開的,而不是秘密的;
      7)非暴力是無畏無懼的。 

以下,我們將逐項說明。 

愛,而不是恨

常言道︰「君子報仇,三年不晚」;又說︰「不報此仇,誓不為人」。

報了仇以後,才算君子?不報仇的,就不是人? 

在非暴力行動者眼裡,恨的力量,是短暫的;而愛的力量,卻是長久的。你的恨,常因仇人死掉,而消失了;但你的愛,卻不因你所愛的人離去,而消逝。 

甘地雖是印度教徒,但他最能將基督教義「愛你的敵人」運用到非暴力運動。他在南非從事非暴力抗爭時,曾遭英國史莫茲將軍(General J.C. Smuts)逮捕入獄。甘地是不是把史莫茲看成不共戴天的仇人?沒有,他還在牢裡親手為史莫茲編織一雙草鞋,請獄方送給史莫茲。後來,史莫茲又把草鞋退還給甘地。史莫茲事後回憶道︰「我不配穿這雙偉人所編織的鞋子。」 

翻開聖經,我們可以讀到耶穌的「山上寶訓」。他說︰「不要向欺負你們的人報復。假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讓他打吧﹗」(馬太5:39-40)他接著又說︰「要愛你們的仇敵,並且為那些迫害你們的人禱告。」(馬太5:44

我們再聽一段,金恩怎樣用簡鍊而優美的語句,來闡述基督教愛的哲學︰「你無法用仇恨與殘酷,去治療心頭的恐懼,只有愛才能辦到。仇恨痲痺了我們的生活,愛卻使我們得到舒解;仇恨使我們的生活混亂,愛卻使我們生活和諧;仇恨使我們暗無天日,愛卻使我們走向光明。」1

也許有的人會不以為然,而反問道︰敵人在你的鼻子前揮舞拳頭,這套「愛你的敵人」哲學,還管用嗎? 

一九六○年代,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在金恩領導下,以非暴力為運動的最高原則,積極在各地展開。

據所羅門及費雪門 ( Soloman & Fishman ) 兩位學者針對當時的民權運動所作的研究,有一段故事十分有意思,我現在將這個故事4述如下︰ 

有一天,黑人在美國首府華盛頓舉行一場民權示威。那時,有一個傢伙,他是「美國納粹黨」(American Nazi Party)的黨員,也來到現場。示威隊伍中,有一位學生擔任糾察,負責維持秩序。這個納粹黨員就走到那位學生面前,惡形惡狀,大聲咆哮,極盡侮辱之能事。是可忍,孰不可忍?那學生見狀,本想給對方一拳,但念頭一轉,為了整個運動,一口氣吞下來。 

那納粹黨員還是一直想找碴,可是,這學生出乎預料的,竟改用笑臉攻勢,每當對方瞪過來,他就回報以微笑。結果,一來一往,對方也被搞得莫名其妙的笑起來。突然又想,不對,我怎麼也跟著笑呢?一時也不知該怎麼收場,只好悻悻然離開現場。這學生也發現,他的同伴裡,也有不少人用這招微笑,把一些挑釁者搞得自討沒趣,悻然離去。2 

當對方辱你、罵你、打擊你,是希望你能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以使他取得攻擊你的正當性,而能振振有詞道︰「看﹗你還手,我不得不揍你﹗」 

若是我們不理會對方的挑釁,還報以微笑,還以善意,還讓週遭的人都知道,我們並不恨對方。這下子,對方要攻擊你的正當性降低,也就是說,他無法取得合理的藉口來打擊你。 

如果,我們再把這種人與個人間的關係,推到示威者與鎮暴警察間的關係,又是怎樣的情形? 

要是你覺得,你實在無法「違背良心」,去愛那些全副武裝、殺氣騰騰的鎮暴警察,至少,你可學學一件事––拒絕恨他們。

愛你的敵人,這種宗教境界太高,但我們可以嘗試拒絕恨對方。 

如果你不向對方丟石頭、汽油彈、或鐵棍木棒,大打出手,反而獻給他們鮮花、送他們飲料、在他們面前點上代表和平的小蠟燭、稱他們為「咱的兄弟」……這時,棍口槍口向著自己同胞的鎮暴警察,較可能降低對示威者的敵意,而統治者也較難貫徹他們鎮壓人民的意志,結果可能是,鎮暴警察不願鎮暴,或鎮暴不力,或甚至公然反叛。 

示威者的善意,可以軟化鎮暴警察的鎮暴意志,這就是愛的力量。 

積極主動

非暴力並不是消極的任人挨打,也不是被動的等待對方的攻擊。 

非暴力是主動的挑戰,積極的抵抗。 

非暴力行動者,主動權操之在我,甘地說︰「驍勇善戰的將軍,總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進行戰鬥。在決定作戰的各種因素中,他掌握著主動權,他絕不把主動權讓給對方。」3 

非暴力行動者,他們要主動的選擇時機、選擇訴求主題、選擇抗爭模式、選擇示威地點……甚至決定什麼人應該入獄、什麼人應該準備第二波的攻擊……等。他們不會等對方下了一步棋,才決定自己要走那一步。 

例如,非暴力行動者不必等到統治者舉行選舉時才來進行動員、宣傳、對抗……等抗爭。而是,這方採取主動攻勢,展開抗爭,創造緊張局勢,而後迫使對方讓步,或舉行對等談判,或讓對方下台。 

一九八六年,台灣反對派人士所發動的「五一九綠色行動」,要求解除長期的戒嚴,即是一例。發動這項運動的領導者鄭南榕,他不等到執政的國民黨所規範的選舉才進行抗爭,反而由這方決定什麼時間、什麼地點、什麼訴求、什麼抗爭模式,向統治者挑戰。 

金恩曾說︰「真正的和平,不僅僅是沒有緊張的情勢,還必須是正義獲得了實現。」4 

表面平靜,並不是真正的和平。受壓迫者噤若寒蟬,更不是和平。只有實現了正義,才有真正的和平。 

非暴力行動者不怕危機,不怕對抗,反而積極主動的,創造建設性的危機、建設性的對抗,以便迫使原本拒絕談判的統治者乖乖的坐下來談判,也使沈默的大眾聽到被壓迫者的聲音。 

一九八○年波蘭團結工聯成立。一九八一年波共實施戒嚴,鎮壓團結工聯。團結工聯在往後漫長的九個歲月,經過一場場罷工,迫使波共進行一回合又一回合的談判,而後團結工聯竟能籌組政府,一九九○年工聯領袖華勒沙還當選民選總統。 

這兒,我們再以金恩的話強調一次,積極的、主動的非暴力,它的重要性在於︰
「我們採取直接行動的目的,是要創造一個危機四伏的情勢,迫使對方打開談判之門。」5 

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第7章 非暴力干預的方法(22)(23)(24)(25)(26)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《下篇》王康陸

非暴力實踐者---王康陸

第4章 經濟性的不合作方法--經濟杯葛(11)(12)(13)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《下篇》王康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