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準備行動與維持紀律(14)


第四章  準備行動與維持紀律(14

《展現民力---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》《上篇》 江蓋世

1930年3月12日,甘地展開「食鹽長征」,他率領民眾,歷時24天,跋涉241英哩,由阿美達巴德徒步走到海邊丹地(Dandi),4月6日清晨,甘地親自抓起海灘的一把鹽,公然違反英國政府的食鹽專賣法律。相片來源Mahatma Gandhi-- His life in Pictures



2· 行動準則與紀律規定  

除了呼籲與聲明之外,要讓非暴力行動的參與者了解我們要做什麼,我們要遵守怎樣的規定,那麼,他們比較不會狀況不清,惶恐不安,或情緒高張,訴諸暴力。

把非暴力的行動準則與紀律規定,印在傳單上發給參與行動的人,也是一種維持非暴力紀律的有效方法。 

據金夏普教授的研究,這樣的傳單,內容可包括如下各項︰

       1)簡明解釋我們的行動計劃是什麼;
       2)非暴力的原則是什麼;
       3)為什麼我們要採取非暴力;
       4)遇到各種不同的狀況,我們應該採取什麼相處的措失。15 

這樣明確的準則與規定,一來可使每一個參與者事先「沙盤推演」,使他知道自己在這場行動中應扮演怎樣的角色;再來,若有暴力衝突發生,糾察或幹部前往制止時,有所依循,才不會被那些想訴諸暴力的參與者反譏為「怕死」或「膽小」,而執行不力。 

一九六二年,紐約市十二個和平組織共同印了一份傳單,供示威人士維持紀律之用。有部分內容如下︰

「對那些反對我們的人,我們不但要去了解,並且要尊重他們,他們有權擁有自己的意見,也有權說出心裡想說的話。
我們的態度也應該是非暴力的,我們說話時,不要對人懷有敵意,如叫罵他人或人身攻擊。我們所唱的歌,我們所呼的口號,也必須符合非暴力精神。」16 

六○年代,英國「反對核戰直接行動委員會」( The Committee for Direct Action Against Nuclear War ) 也曾印發類似的傳單,上面有如下的規定︰

「千萬不要用言語或動作去挑釁他人,引起對方使用暴力還擊。只要態度不卑不亢,我們的勝利,將早日來臨。
那些跟我們意見不同的人,如果他們罵你、嘲笑你,請你千萬不要叫罵回去。
有人對你惡言惡行,你最好保持沈默,並還他一個善意的微笑,然後繼續前進,不受阻擾。」17 

像這類的行動準則與紀律規定,最好在採取行動之前,就透過組織的領導者及幹部,和可能被動員而來的參與者,有充分的研討的機會。參與者了解愈清楚,領導者就愈能貫徹非暴力的紀律。反過來說,印了琳琅滿目的準則與規定,行動發起時,才在現場散發,然後就擂鼓前進。這樣的作法,實際說來,能發揮的功效相當有限。 

3· 宣誓  

非暴力行動者有時會要求參與者以口頭宣誓,或簽署誓言,表明願意遵守非暴力原則的決心,從而提高行動中團體的紀律。 

印度獨立運動期間,領導者常常要求參與者宣誓,以維持非暴力的紀律。他們的誓詞可分作兩種,一是對整個運動,宣誓者表明遵守非暴力的決心,另一是對某個特定示威行動的誓詞,宣誓者表明,願意遵守主辦團體所作的各種規定,並服從指揮者的命令。 

不單印度如此,連歐美各種反戰團體、反核團體、女權團體、民權團體……等,也會要求參與者在加入行動之前簽署誓言,以保證嚴格遵守非暴力紀律。 

前面提過的,紐約市十二個和平組織聯合印行的非暴力行動準則與紀律規定,裡面有關誓言的部分,很有參考價值,我把它抄在下面︰

「除非主辦單位,或者是有關的代表人,通知我們,這次示威的計劃已經改變了,否則,每一次的示威,我們一定要依照原訂計劃進行。除非得到主辦單位明確的許可,否則,我們絕不搞計劃以外的行動。」18 

但是,若有參與者覺得這次的示威指揮實在很差勁,或者,打心底就不願服從他的指揮,那該怎麼辦呢?讓我們繼續看下去,看看他們如何規定︰

「我們認為,一場有紀律的示威行動,參與者與主辦者,兩者必須互相尊重,合作無間。(如果你覺得現場的指揮,他所下的命令非常愚蠢,那麼,你大可在示威之後,把這事拿出來,進行充分的檢討,而不可以在示威當時提出質疑。)
如果,你實在沒法接受指揮者所下達的命令,那麼,請你平靜的離開示威的隊伍。」19 

一九六三年,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人士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(Birmingham, Alabama)舉行靜坐示威,抗議白人餐飲業實施種族隔離政策。主辦單位為了這次的非暴力靜坐行動,特別印製一張誓言供參與者簽署。他們借用了聖經的「十誡」(the Ten Commandments),要求宣誓者遵守十項規定。末尾,也要求宣誓者簽署,並留下電話、住址、最接近的親人姓名及其住址。 

    現在,我把十項規定全文抄錄於下,以供大家參考。

    「我僅在此宣誓,願意把我整個人,全部獻給非暴力運動。
    因此,我將恪遵下列十項戒律︰
    1) 每天沈思默想耶穌基督的訓示;
    2) 永遠要記住非暴力運動的目標,不是在追求勝利,而是正義與和諧;
    3) 神就是愛,因此,我們所說明的、所走的,都要依照愛來行事;
    4) 每天向神禱告,祈求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自由;
    5) 犧牲個人的慾念,好使人人都能得到自由解放;
    6) 對於朋友與敵人,同樣的彬彬有禮;
    7) 始終不渝的去服務世人;
    8) 手不使暴力,口不出惡言,心不存邪念;
    9) 努力維持自己的身心健康;
    10)遵守運動方針,服從示威指揮。」20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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